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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建设项目申请基础测绘成果的审批办事指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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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嘉兴市规划管理局(嘉兴市测绘与地理信息局) 来源:本站原创 日期:2017-11-29 点击数:12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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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建设项目申请基础测绘成果的审批办事指南
一、申请条件
1、为建设项目申请基础测绘成果,有明确、合法的使用目的
2、申请的基础测绘成果范围、种类、精度与使用目的相一致
3、符合国家的保密法律法规及政策
二、受理机构
各区规划分局行政审批服务窗口
三、决定机构
各区规划分局
四、各区规划分局提供的基础测绘成果包括:
1、连续不超过6平方公里的1:500、1:2000基本比例尺数字线划图
2、连续不超过6平方公里的地下管线数据
3、四等高程控制点
五、申报材料
1、嘉兴市基础测绘成果申请表
2、需要使用基础测绘成果的有关证明材料(一般要求为政府批文、发改立项文件、财政批复、合同等具有法律效力的文件;如无法提供以上材料,可用申请报告代替)
六、申报途径
各区规划分局行政审批服务窗口申报
七、办事基本流程
申请—收件—受理—审核—提供
九、承诺时限
5个工作日
十、收费标准
不收费
十一、办事结果
为建设项目申请基础测绘成果使用回执单
十二、结果送达
自作出决定之日起即日内送达
送达方式:直接送达
十三、咨询途径、办公地址和时间、办理进程
咨询途径:各区规划分局行政审批服务窗口、市测绘与地理信息局电话咨询(南湖区规划分局:0573-89993006,秀洲区规划分局:0573-82722863,经开区规划分局:0573-83604348)
办公地址:各区规划分局行政审批服务窗口(南湖区规划分局:嘉兴市凌公塘路1683号行政审批服务中心3楼规划窗口; 秀洲区规划分局:嘉兴市秀洲大道767号行政审批中心1楼C区; 经开规划分局:嘉兴市展望路1号经投大厦行政审批中心规划窗口)
办公时间:夏季: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30;冬季: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
附录1
为建设项目申请基础测绘成果的审批办事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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