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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兴市建委关于规范市区存量房转让合同文本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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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嘉兴市住房保障局 来源:本站原创 日期:2017-12-22 点击数:16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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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兴市建委关于规范市区存量房
转让合同文本的通知
南湖区、秀洲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嘉兴经济技术开发区(国际商务区)建设交通局,市区各房地产经纪机构、各有关单位、房屋买卖当事人:
为进一步规范存量房(二手房)转让合同文本,保障交易当事人合法权益,经研究,决定市区存量房(二手房)转让合同采用统一的示范文本,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合同范本为嘉兴市城乡规划建设管理委员会与嘉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15年联合制定的《嘉兴市房屋转让合同(示范文本)》。
二、自2018年1月1日起,市区存量房(二手房)转让合同统一采用《嘉兴市房屋转让合同(示范文本)》。
三、已获得网签资格的房地产经纪机构可直接在浙江省房地产交易系统中进行网签。
四、《嘉兴市房屋转让合同(示范文本)》可通过各行政审批服务中心房屋交易窗口或服务台获取,也可从我委官方门户网站下载《嘉兴市房屋转让合同(示范文本)》,网站地址:http://www.jxbuild.gov.cn/WebArticle/ShowContent?ID=21123
嘉兴市城乡规划建设管理委员会
2017年12月22日
抄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国土资源局、市地方税务局、市公积金管理中心,各金融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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